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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
新修改的中国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保护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具体来说,新专利法将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并增设了国内优先权制度。
为什么这对您很重要?
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中国外观设计制度自诞生以来的最重大的修改之一,将对中国的外观设计实践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根据当前的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主体必须是完整的产品,即能够单独出售或单独使用的产品。而局部外观设计的对象则是产品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因此局部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若寻求专利保护,该局部设计特征必须与产品的整体造型相结合,以该整体产品的名义和形状进行申请,才有机会成功注册为外观设计专利。因此,在实务中,对于产品某个局部的独创性设计往往需要搭配产品其它部位的一般性设计才能成功地被授予专利权。
然而,即使注册成功,这样的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也非常有限。根据“综合观察、整体判断”的原则,第三方在抄袭局部的独创性设计之后,仍可能通过把产品其它部位的一般性设计用其它常规设计进行替换来营造出整体上似乎并不相同或相似的视觉效果,从而规避侵权。换言之,第三方如果只抄袭了独创性的局部设计,仍有可能会被认为不侵犯专利权。
这种做法在实践中饱受诟病,被认为是法律规范与产业相脱节。
好消息是,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针对产品中独特的局部设计特征单独申请和注册外观设计专利。在新制度下,申请人将能够保护原创的新颖的局部外观设计特征,而不必将保护范围限制为整个产品的外观。目前,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实施细节尚未公布,但鉴于局部外观设计众多独特的特点,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将会制定及出台专门的审查规则和侵权判定标准。
而且,请不要忘记
为配合中国加入《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海牙协定》的计划,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将从目前的10年延长至15年。
本国的首次外观设计申请也将有资格作为之后六个月内提交的在后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这将为申请人在制定外观设计申请和保护策略时提供更高的灵活性。由于外观设计国内优先权制度的引入,申请人在提交首次申请后,可以策略性地将国内优先权制度与局部外观设计制度和以及其它制度相组合,根据商业目标和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其外观设计申请和保护方案。
我们预计,新的外观设计制度不仅会大大增加外观设计申请的数量,还会刺激民事侵权诉讼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增加,以及可能导致更多的专利无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