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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 9 日,老挝新知识产权法正式生效。其取代了 2011 年 12 月 20 日生效的旧商标注册制度。这项改革开创了多项新举措,旨在将当前注册框架转变为更简化的流程。
异议处理和数字平台简介
旧法律规定,只能对商标提出撤销。此类撤销仅能在商标正式注册后方可提出,而且必须自商标在“官方公告”公布之日起五年内提交。由于新商标的公布经常会延迟,所以至商标公布之日或商标可能被撤销之时,申请人可能已经对此商标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资源用于建立品牌。
一个全新的数据库将在新制度下推出,作为统一公布系统。知识产权部初步审查新商标后,即可在此平台公布该商标的申请细节。在该阶段,只有少量文件如申请表、商标样本和缴费证明等会被审查。商标申请通过这种形式审查后就会被公布。公布后,第三方可在60日内提交对此注册的异议。这要求商标持有者密切关注公布信息,做好准备,以迅速维护自身权利。
注册专利/小专利和工业/外观设计也将采用类似程序,提交异议的截止日期分别为 90 天和 60 天。
其他关键变化